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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經驗也能做 UGC 作品集:新手樣本影片與規格指南(2026)

  • Clipy AI Editorial
  • 10 分鐘閱讀
  • 台灣 · 香港 · 馬來西亞 · 新加坡

直接答案

零經驗做 UGC 作品集,先用自己的產品拍 3 到 5 支示範影片,每支一種品牌會買的形式:口播推薦、開箱、問題與解決示範、一組替換開場,全部 9:16 直式。標明未受贊助,發布後取得真實連結與觀看數,再做一頁列出領域、語言、報價與作品。

UGC 作品集,是品牌決定要不要找你合作時打開的那一頁。如果你從來沒有接過付費影片,可能會覺得沒有東西可放。其實有:示範作品(spec samples)——你主動拍攝、用自己已有的產品、用來展示「如果被錄用,你會交出什麼」的影片。

排在搜尋結果前面的教學,在這一點上看法一致;它們停下來的地方是細節。我們讀過的文章裡,沒有一篇提供各平台官方的影片規格與安全範圍,沒有一篇說明在台灣、香港、馬來西亞或新加坡,示範影片或公關品影片該如何標示,也沒有一篇談到語言。本文把這三件事補齊,最後附上一份週末就能完成的檢查清單。

品牌在作品集裡看什麼?

從零到第一個任務

  1. 選定一個領域你

    一個你真正在用的品類——保養、廚房、App、寵物——讓每支樣本看起來都出自同一位創作者。

  2. 拍 3 到 5 支示範作品你

    不同形式、自己的產品、9:16 直式,並標明未受贊助。

  3. 做一頁作品集你

    領域、語言、地區、報價與作品,用手機一分鐘內就能看完。

  4. 應徵任務你+品牌

    每次應徵都附上這一頁,接到付費案件後,再逐步替換示範作品。

四個步驟,本文接下來逐一說明。

UGC(使用者生成內容)是創作者為品牌製作、供品牌使用的短影片——放在商品頁、用於廣告,或發在創作者自己的帳號。審視 UGC 創作者的行銷人員,會很快回答三個問題:這個人能不能在最初幾秒抓住注意力?這支影片看起來像不像我這個品類?可以直接用,還是要重拍?你的作品集,應該在品牌滑走之前回答這三個問題。

粉絲數的重要性比新手以為的低,因為 UGC 經常被用在創作者自己的帳號以外。以 TikTok 的 Spark Ads 為例,廣告主可以在創作者授權後,用其他創作者發布的自然貼文刊登廣告[1]。品牌買的是影片,所以被評估的也是影片。

品牌打開你的頁面時,通常會檢查五件事:開場有沒有在任何商標或片頭之前抓住人;產品有沒有真的出現在畫面中、被拿在手上,而不只是被提到;收音是否乾淨、光線是否均勻;是否至少有兩種不同形式;以及樣本是否屬於、或接近它的品類。以下內容都是圍繞這五項檢查來安排的。

先拍哪幾種樣本影片?

四種樣本形式,以及各自向品牌證明什麼

樣本證明什麼適合的品類怎麼開場
口播推薦你能自然地對鏡頭說話保養品、App、服務一句話說出問題
開箱或第一印象你能讓包裝和質地值得一看美妝、3C、禮品未拆封的包裝入鏡
問題與解決示範你能呈現結果,而不只是宣稱清潔、廚房、工具先在鏡頭前呈現問題
三種替換開場你了解廣告如何測試任何品類一個問題、一句大膽宣言、一個視覺驚喜

拍口播推薦時,面向窗戶坐好,手機與視線同高,產品入鏡。先用一句話說出問題——「這種濕度,我的皮膚到中午就出油」——說明你試過什麼,展示產品,最後給出一個你會回購的具體理由。保持聊天的語氣;逐字背下來的腳本,聽起來就像在背稿。

拍開箱時,先拍未拆封的包裝,再拍你的手把它打開。質地特寫、拿在手上的尺寸感,以及一個真實的第一反應,比一長串功能介紹更有用。拍示範時,先在鏡頭前呈現問題——污漬、纏在一起的線、凌亂的桌面——再使用產品,並用同樣的構圖呈現結果。這是最能證明你會規劃鏡頭、而不只是會說話的形式。

拍替換開場時,拿一支完成的影片,為同一段主體錄三種不同的開頭:一個問題、一句大膽的陳述、一個視覺上的驚喜,並排呈現。品牌經常為同一支廣告測試好幾種開場,讓品牌看到你已經這樣思考,新手就能脫穎而出。如果只能拍三支樣本,請刪掉離你的領域最遠的那一支——但不要刪掉這組開場。

在家怎麼拍示範作品?

一支示範作品,從頭到尾

  1. 選產品

    選一個你所屬領域、而且你真正在用的產品。台灣的薦證廣告規範要求薦證者是商品的真實使用者[5],現在就養成這個習慣。

  2. 寫一句話的簡報

    受眾、一個好處、一個行動呼籲——就當作品牌寄給你的。

  3. 寫開場、主體與結尾

    開場最後才寫,等你知道結果是什麼再寫。

  4. 白天直式拍攝

    用後鏡頭、靠近窗戶、手機與視線同高;收音時讓麥克風靠近嘴巴,或在有軟裝的房間錄。

  5. 用手機剪輯

    加上字幕,因為很多人靜音觀看;文字不要貼近畫面邊緣。

  6. 匯出兩個版本

    一個完成版,一個沒有音樂與字幕、品牌可以自行剪輯的乾淨版。

  7. 標示並發布

    註明是示範作品、未受贊助,並發布出去,讓它有真實的連結與觀看數。

示範作品是沒有付費委託、用來展示你會交出什麼的影片。

語言是優勢,不是缺口。在香港、台灣或馬來西亞上市的品牌,可能特別需要會說粵語、華語、馬來語或英語的創作者;馬來西亞《內容守則》也要求廣告標示使用與推薦內容相同的語言[7]。寫清楚你能用哪些語言交付,有能力的話,每種語言各拍一支樣本。

即使粉絲不多,把樣本發在自己的帳號也值得。一個連結能證明影片真的存在,而觀看數——不論多少——是真實的數字,不是自稱。在 Clipy AI,作品集裡的「作品精選」就是由你的貼文連結組成,頁面會依這些連結計算總觀看數與每支平均觀看數。

樣本影片要符合哪些規格?

各平台說明頁公布的官方規格(2026 年 10 月 1 日查閱)

平台畫面比例與尺寸長度出處
TikTok 動態廣告9:16,至少 540 × 960 像素,檔案上限 500 MB非 Spark 廣告最長 10 分鐘;Spark 廣告不限TikTok 廣告說明中心[2]
Instagram Reels 廣告9:16,1440 × 2560 像素,MP4 或 MOV,H.264 編碼作為廣告最長 15 分鐘Meta 廣告指南[3]
YouTube Shorts正方形或直式最長 3 分鐘(2024 年 10 月 15 日後上傳的影片)YouTube 說明[4]

以最嚴格的共同規格拍攝:用手機能錄的最高解析度拍 9:16 直式,匯出為 MP4、H.264 編碼,這也是 Meta 列出的格式。長度上限很寬鬆,但上限不是目標。除非形式真的需要,示範作品請遠低於一分鐘;一次審視二十位創作者的品牌,不會把一支三分鐘的樣本看完。

留意安全範圍:也就是應用程式不會被按鈕、說明文字與帳號資訊蓋住的區域。Meta 的 Reels 廣告指南建議,重要文字與商標要避開畫面頂端約 14%、底部約 35%,以及左右兩側各約 6%[3]。把臉和畫面文字放在中間帶,同一支影片放到 TikTok、Reels 與 Shorts 都不會被遮住。

兩個習慣能省下重拍。開拍前先錄幾秒房間的靜音,之後比較容易去除背景雜音;產品至少從兩個角度拍,即使你只打算用一個。喜歡某支樣本的品牌,常會要求做個變化版本,手上有多的素材,你當天就能答應。

作品集頁面要放什麼?

一頁就好,用手機一分鐘內看完

  • 名字,加上一句話說明領域,例如「吉隆坡在地、專為濕熱氣候肌膚拍攝的保養 UGC」。
  • 3 到 5 支樣本,每支標明形式,並註明是示範作品。
  • 如果你也在自己的帳號發文,列出平台與帳號。
  • 你提供的內容:口播推薦、開箱、示範、開場組合、原始素材、字幕。
  • 能交付的語言、所在地區與時區。
  • 起價,或在還沒有報價時寫「報價請洽詢」。
  • 你真的做得到的交件時間。
  • 一個用手機就能聯絡到你的方式。

把最好的影片放在最前面。品牌在第一個畫面就決定要不要繼續往下滑,所以最接近它品類的樣本,應該不用點擊就看得到。如果你同時經營兩個領域,就依你最想接的那個領域排序。

關於報價:寫出起價,可以過濾掉預算不可能符合的任務;寫「報價請洽詢」,則在你還不確定時保留彈性。兩種做法在第一份作品集裡都很常見;真正扣分的是完全沒有任何價格訊號。UGC 創作者實際收多少、哪些加價項目要另外計價,請見〈UGC 創作者收費指南〉。

示範或公關品要標示廣告嗎?

公關品或付費樣本何時需要標示(依市場)

市場何時需要標示可用的措辭出處
台灣與品牌之間有一般大眾無法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,例如免費產品「廣告」,或註明產品由哪個品牌提供,放在影片與說明文字中公平交易委員會[5]
香港省略商業關係會誤導觀眾時開頭標示「廣告」或「Ad」香港海關[6]
馬來西亞以現金或任何其他對價交換,包括免費產品以影片的語言在影片內標示「Ad」或「Sponsored」《內容守則》2022[7]
新加坡品牌自費提供產品或服務以換取評論「The featured products were provided by…」或 #sponsored,越早越好並在影片中清楚可見ASAS 指引[8]

自己花錢拍的示範作品不是廣告,但也不能看起來像廣告。不要把樣本命名為「某品牌活動」,不要把品牌商標放在頁面上假裝是客戶,也不要替沒有人付費的影片開啟平台的付費合作標籤。一句簡單的「自製示範影片,非業配」,能保護你,看起來也很專業。香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禁止具誤導性的遺漏[6];暗示一段不存在的合作關係,則是同一個問題的反面。

品牌一寄免費產品給你,上表的規定就開始適用,不論對方有沒有要求你發文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說得很直接:品牌給你免費或折扣產品,而你提到它的產品,就要揭露;影片要在影片本身中揭露,而不只寫在說明欄[9]。它也指出,從海外發布的貼文,如果可以合理預見會影響美國消費者,同樣適用美國法律[9]——你的觀眾若遍及國際,就要留意。

新手為什麼常被品牌略過?

寄出連結前先修正這些

  • 橫式影片,或臉被說明文字區塊蓋住的直式影片。
  • 五支樣本都是同一種形式,卻沒有一支呈現結果。
  • 唯一提供的版本裡,混入了熱門排行榜音樂。
  • 樣本屬於你根本不想接的品類。
  • 把品牌名稱或商標呈現得像是你的客戶。
  • 公關品影片沒有任何廣告標示。
  • 聯絡連結失效,或藏在一層又一層的「連結在個人檔案」頁面後面。

這些問題多半一個晚上就能修好。代價最高的是商標與漏掉的標示,因為品牌只要發現其中一項,就會假設你也會在它的產品上犯同樣的錯。

競爭是另一個要修正的理由。光是在 Clipy AI,就有超過 4,500 位創作者發布了作品集——台灣約 2,300 位、馬來西亞約 1,070 位、香港約 310 位、新加坡約 80 位。品牌瀏覽一個市場時會看到很多人,最後入選的,是第一支影片就能直接使用的那些。

Clipy AI 作品集讓品牌看到什麼?

你在 /c/<handle> 的公開頁面,逐欄說明

你填寫的內容品牌看到的內容
代號、顯示名稱、一句話標語與自我介紹你的頁面網址,以及品牌最先讀到的頁首
作品精選:最多 20 則貼文連結,附平台與觀看數你的影片網格,以及總觀看數與每支平均觀看數
社群帳號你經營的平台,以連結呈現,品牌可以點進去查證
內容類別、語言與地區你是否符合品牌的品類與市場
攝影設備,以及影片中出現的人製作條件:你用什麼拍、誰會入鏡
費率表:依影片長度(15 秒到 5 分鐘)定價,可為固定價格或區間每支影片的起價;最終範圍在任務簡報中確認

發布作品集免費,任何創作者都可以發布。頁面需要一個代號,以及至少一個社群連結——社群帳號,或你某則貼文的連結——讓品牌確認你真實存在。你的聯絡方式不會出現在公開頁面上;品牌透過頁面上的邀請按鈕聯繫你。

因為作品精選是由連結組成的,先把示範作品發出去,在這裡就會有回報:每個連結都會把自己的縮圖與觀看數帶進頁面。發布之後,就可以瀏覽開放中的任務並應徵。按觀看數計酬的任務,依你自己貼文獲得的觀看數付費,適合願意在自己帳號發文的創作者;如果你只想賣影片檔,直接和品牌談按支計價會更適合。

UGC 作品集檢查清單

應徵第一個任務之前,逐項完成

  • 一個領域,在頁面最上方用一句話說明。
  • 3 到 5 支示範作品,每支一種形式。
  • 至少一支樣本有清楚的使用前後對比。
  • 同一支影片的一組三種替換開場。
  • 每支樣本都是 9:16 直式,臉與文字都在安全範圍內。
  • 每支樣本都有不含音樂與字幕的乾淨版。
  • 每支示範作品都註明「示範,非業配」;每支公關品影片都標示廣告。
  • 沒有把品牌商標呈現為客戶。
  • 列出語言、地區與時區。
  • 寫出起價,或「報價請洽詢」。
  • 用行動網路測試過頁面與影片。

不要等作品集「感覺完成」才發布。前三支樣本完成就發布,應徵你所屬領域的任務,接到付費案件後,再把示範作品逐一換掉。

常見問題

新手的 UGC 作品集要放幾支影片?

3 到 5 支就夠了,只要每支是不同形式——口播推薦、開箱、問題與解決示範,以及一組替換開場。多樣性比數量重要。全部以 9:16 直式拍攝,接到付費案件後,再逐步替換示範作品。

沒有粉絲也能開始拍 UGC 嗎?

可以。購買 UGC 的品牌,主要是為影片本身付費,可能會從自己或你的帳號拿去投放廣告。一頁清楚、樣本可以直接使用的作品集,比粉絲數更重要;不過按觀看數計酬的任務,確實是依你自己貼文的觀看數付費。

示範影片或公關品影片要標示廣告嗎?

自己花錢拍的示範影片不是廣告,但請標明「示範,非業配」,避免暗示與品牌有合作。一旦品牌提供產品,就要揭露: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把免費產品列為需要標示,台灣要求揭露一般大眾無法預期的利益關係,香港則禁止具誤導性的遺漏。

資料來源

  1. Spark Ads — TikTok Ads Help Center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2. TikTok Auction In-Feed Ads (video ad specifications) — TikTok Ads Help Center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3. Instagram Reels ads — video specifications — Meta Ads Guide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4. Understand three-minute YouTube Shorts — YouTube Help (Google)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5.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 (Fair Trade Commission, Taiwan)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6. Unfair Trade Practices — 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 (Cap. 362) —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,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7. 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ntent Code 2022 —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ntent Forum of Malaysia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8. Guidance Notes for Interactive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& Social Media (Annex B) — 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ASAS)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
  9. Disclosures 101 for Social Media Influencers — 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 查閱於 2026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