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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红合作 brief 模板:10 个栏目写出好 UGC(2026)
直接答案
UGC brief 是一到两页的文档,告诉创作者视频的目的、产品的事实、要拍什么、不能说什么、如何披露合作关系,以及成果怎么评估。2026 年一份好用的 brief 有 10 个栏目,从目标到付款,并提供开场选项,而不是逐字脚本。
多数 UGC brief 会往两个方向失败。写得像电视广告脚本,拍出来的视频就像广告,被一滑而过;只写一句「自然就好」,拍出来的视频看起来不错,却卖不动任何东西。搜索这个主题排在前面的 brief 文章,把这个矛盾描述得很好,但没有一篇告诉你:在马来西亚或台湾该粘贴哪一句披露文字、Instagram 现在允许多长的视频,或者如何写出能同时用于两个市场的 brief。
这份模板补上这些:10 个栏目,每一栏都有写法与示例;附出处的 2026 年平台规格;符合各地主管机关要求的披露措辞;以及最后的检查清单。把表格复制到你自己的文档里,填好就能用。
brief 要写什么?10 栏模板
模板:10 个栏目,以一款新上市的日常防晒为例(示意)
| # | 栏目 | 要写什么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目标与一个数字 | 视频的用途,以及如何评估 | 商品页佐证;在固定期间后以收藏数与经验证播放量评估 |
| 2 | 观众与洞察 | 谁在看,视频要改变他什么想法 | 因为上妆后觉得油腻而不擦防晒的上班族 |
| 3 | 产品事实 | 可以证明的事实与依据 | 质地轻薄;包装上标注的 SPF 与 PA 等级;无香料 |
| 4 | 唯一信息 | 观众应该记住的一句话 | 「擦了会忘记自己有擦的防晒。」 |
| 5 | 开场选项 | 两到三个可选的开场,不是脚本 | 手背涂抹测试;「我为什么不再跳过防晒」;上粉底后的前后对比 |
| 6 | 形式与规格 | 平台、长度范围、画面方向、字幕 | Reels 与 TikTok 用竖屏视频,远低于一分钟,内嵌字幕 |
| 7 | 必拍与禁止事项 | 必要画面、禁用字眼与宣称、竞品 | 近拍质地;不得说「治痘」;不提竞品名称 |
| 8 | 披露文字 | 确切的字句与位置 | 开头几秒在画面上显示「广告」/「Ad」,说明文字开头也要有 |
| 9 | 授权、时程与审稿 | 视频可用在哪里、用多久;发布期间;审稿步骤 | 创作者自然发文+品牌商品页使用;第 2 周发布;发布前审稿 |
| 10 | 付款与衡量 | 创作者如何计酬、什么数字算数 | 按经验证播放量付费,帖子上线满 7 天后计算 |
UGC brief 是品牌在创作者拍摄「用户生成风格」内容之前寄出的文档。它比代理商的创意简报短,因为把它变成视频的是创作者本人而不是制作团队——通常一个人、一支手机、一个下午。上表的每一个栏目都有存在的理由:少了它,就会发生某种常见的失败。
请控制在一到两页。创作者多半在手机上、在其他工作之间阅读 brief。重要的规定,就用白话写在第 7 或第 8 栏;不重要的,就删掉。
不同栏目应该由不同的人负责。营销人写第 1 至 6 栏;负责核准宣称的人——法务、法规或产品团队——负责第 3、7、8 栏;执行活动的人负责第 9、10 栏。在 brief 寄出前请各负责人填好自己的栏目,比把每支完成的视频依序送给三方审核快得多。
多数 brief 为什么失败?
brief 草稿的警示
- 逐字脚本。创作者会照着念,视频听起来就像在念稿。
- 不只一个主要信息。观众从一支短视频只会记得一件事,请选定它。
- 没有依据的宣称,或创作者自己无法亲眼确认的宣称。
- 没有披露文字,让每位创作者自己发明一句。
- 没有长度或画面方向,结果一半的视频规格不对。
- 授权留到之后再谈,而视频已经拍好了。
- 没有衡量规则,事后没有人能同意它到底有没有效。
这些多半是遗漏,而不是错误。创作者会用猜测填补空白,而猜测很少和品牌的本意一致。与其说 brief 是创意文档,不如说它是一份事先做好的决定清单,让创作者不必替你做这些决定。
脚本问题特别值得一提,因为品牌最常重蹈覆辙。脚本让人觉得安全——每个字都核准过——但观众听得出「说话」和「念稿」的差别。你真正需要掌控的范围其实很窄:宣称(第 3 栏)、禁用字眼(第 7 栏)与披露(第 8 栏)。其余的都可以交给创作者。
每个栏目怎么写?
涵盖 10 个栏目的 5 条写作原则
- 先说任务(第 1、10 栏)
说清楚视频的用途,以及用哪个数字评估。知道目标的创作者,会做出和只知道产品的创作者不同的选择。
- 描述一个人,而不是人口统计(第 2 栏)
「25 至 34 岁女性」对创作者毫无帮助;「觉得防晒油腻而不擦的上班族」才告诉他该拍什么。
- 把事实和营销分开(第 3、4 栏)
先列出事实与依据,再写唯一信息。事实可以让创作者用自己的话说;没亲眼见过的宣称,他无法替你辩护。
- 给开场选项,不给脚本(第 5、6 栏)
提供两到三个开场与形式,让创作者自己挑选、自己措辞。
- 规则写一次、写白话(第 7 至 9 栏)
禁用字眼、披露、授权与日期,各写一行。brief 里不放法律用语,那些交给合同。
在台湾,第 3 栏带有 brief 常忽略的法律分量。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荐证广告规范要求:以消费者亲身体验作为荐证时,该消费者在荐证当时必须是商品的真实用户[8]。实务上就是:提早寄出产品,让创作者有时间好好使用;也绝不要在 brief 里要求他描述自己没有得到的效果。
第 9 栏是多数争议的起点。请在任何人开拍之前写清楚视频可以出现在哪里——只限创作者自己的帖子、品牌商品页,还是付费广告——以及可以用多久。事后才改变使用范围,等于在较弱的立场上重新谈判。
第 2 栏最能提升视频质量,却也最常空白。请写下观众现在的想法,以及看完视频后你希望他产生的想法——从「防晒很油」到「这一款不会」。知道要推翻哪个想法的创作者,会挑出能推翻它的画面。第 7 栏则是它的镜像:列出会构成你无法支持之宣称的确切字句,尤其是护肤品、保健食品与任何涉及健康的产品。
2026 年 brief 要写哪些规格?
第 6 栏可用的平台规格(依官方或业界公布)
长度上限变长了,但上限不是目标。Instagram 把 Reels 上限放宽到 3 分钟时,就在不久之前还一再提醒创作者:发布超过 90 秒的 Reels 并不是好主意[1]。要触及新观众的 UGC,请在 brief 中指定一个远低于上限的长度范围,再让表现最好的长度决定下一轮。
请创作者以手机允许的最高画质拍摄竖屏视频,并内嵌字幕,因为很多短视频是在静音下被看完的。如果打算把视频转作付费广告,除了发布版本之外也要索取源文件,并写进第 9 栏。
提醒创作者:画面文字与产品本身,不要放在画面最上缘、最下缘与右侧边缘,因为各个应用程序会在那些位置叠上按钮、说明文字与账号信息。这只是第 6 栏里的一行字,却能省下意想不到的重拍次数。
brief 里该放哪一句披露文字?
各市场的披露措辞(第 8 栏)
| 市场 | 使用 | 位置 | 避免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台湾 | 清楚说明付费或赠品关系,例如「广告」或「本视频由○○赞助」 | 视频内与说明文字 | 隐瞒一般大众无法合理预期的利益关系[8] |
| 香港 | 「广告」/「Ad」或「Sponsored」 | 开头、视频内与说明文字 | 具误导性的遗漏,《商品说明条例》明文禁止[9] |
| 马来西亚 | 「Ad」「Advertisement」或「Sponsored」,与视频使用同一种语言 | 与内容本身放在一起;视频须在视频内披露;直播中定期重复 | 单独使用「sp」「spon」「collab」「thanks」「ambassador」[7] |
| 新加坡 | 「#sponsored」「#adv」,或「This post was sponsored by…」等句子 | 越早越好;在视频中清楚可见 | 只把披露放在观众看不到的地方[6] |
| 美国 | 「#ad」「#sponsored」或「Advertisement」 | 视频内,而不只在说明文字 | 「sp」「spon」「collab」、单独的「thanks」;只依赖平台工具[5] |
这张表藏着一个区域活动的陷阱。新加坡的指引把「#sp」列为可接受的简短披露[6],但马来西亚《内容守则》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都要求创作者避免使用[7][5]。跨市场共用的 brief 应该采用最严格的共同措辞:英文用「Ad」或「Sponsored」,中文用「广告」,在开头几秒显示于画面上,并放在说明文字开头。
另有两条规则同时出现在不只一个主管机关的条文中:披露要放在视频本身,而不只在说明文字;也不要只依赖平台的付费合作标签[5][7]。标签仍然要打开。完成的视频归谁所有、可以使用多久,请见〈推广披露与 UGC 授权指南〉。
不写脚本,怎么给开场?
第 5 栏可提供的开场
- 结果先行:先给使用后的画面,再示范怎么做。
- 犯错经验:「我用错这个东西好几年了。」
- 诚实的怀疑:「我本来不觉得这对我的皮肤有用。」
- 实测:快速的并排比较或涂抹测试,前几秒不说话。
- 日常作息:产品自然出现在早晨或通勤的例行公事里。
- 留言区一直在问的问题,在镜头前回答。
开场(hook)是决定观众要不要继续看的最初几秒。从这类清单中提供两到三个选项,让创作者挑选适合自己的一个并用自己的话说。这样你能在不同创作者之间得到多样性——这正是 UGC 的意义——同时不失去对信息的掌控。
有证据显示,为平台量身打造的内容更能留住注意力。TikTok 分析欧洲五国约 220 项品牌提升研究、约 2,800 则广告后发现,与创作者合作的广告六秒观看率高出 91%,专为 TikTok 制作的内容也比为其他地方制作的内容多被观看 13% 的时间[4]。这是平台自己以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数据所做的研究,但方向支持「为平台写 brief」,而不是把电视广告剪短。
把开场当成实验。多位创作者使用同一份 brief 时,请建议不同创作者尝试不同的开场,而不是让大家都挑同一个最爱。计算期间结束后,依开场比较留存率与收藏数,下一份 brief 就能以有效的开场打头阵。几轮下来,你会累积一套专属于自家产品与市场的开场库。
审稿与修改该怎么安排?
从草稿到重复使用
- 创作者提供草稿创作者
涉及宣称或 brief 要求审稿时,于发布前提供。
- 品牌依 brief 审稿品牌
检查第 3、7、8 栏——宣称、禁用字眼、披露——而不是个人喜好。
- 一轮修改创作者
事先定义什么算修改(一句话、一段说明文字、一个剪接),什么算重拍。
- 在约定期间发布创作者
发在创作者自己的账号,附上披露文字与平台的合作标签。
- 先计算,再重复使用品牌
在固定期间后判读成果,依约定的授权,把最好的视频用于广告或商品页。
审稿应该检查的是 brief,而不是品牌负责人的品味。视频若符合宣称、禁用字眼与披露规则,请克制改写创作者措辞的冲动;那份不够精修的自然感,正是你付费购买的东西。
把双方的回复时限都写清楚:创作者要在几个工作日内提供草稿,品牌要在几个工作日内回复。只规定创作者、不规定品牌回复时间的 brief,常让草稿等上一周才核准,最后错过发布期间。
在 Clipy AI 上,按支计价的任务,品牌可在发布前审阅内容。视频从发布日起上线满 7 天,播放量才开始计算;创作者提交时确认数字为最终结果,再经系统核验,自动检查未放行的由团队人工审核——这让第 10 栏成为既定规则,而不是需要谈判的项目。这些数字该怎么解读,请见〈UGC 成效与 CPM 指标〉。
一份 brief 怎么用在两个市场?
同一档活动的在地化:台湾版与马来西亚版 brief 的差异
让第 1、4、9、10 栏在各市场保持一致,成果才能比较;其余栏目再在地化。区域 brief 最常见的错误,是把英文 brief 逐字翻译,连开场也照翻;而开场恰恰是最应该由在地创作者提出的部分。
依语言拆分 brief 之前,先确认创作者人数。在 Clipy AI 上,台湾约有 2,300 名创作者已发布作品集,马来西亚约 1,070 名,而且还会依语言再细分;香港约 310 名,新加坡约 80 名。需要大量不同创作者、人数却不多的市场,写成一份区域 brief 会比较好。
寄出 brief 前的最后检查
每一项都打勾再寄出
- 一个目标,以及评估它的一个数字。
- 把观众描述成一个有困扰的人,而不是人口统计。
- 附依据的产品事实,以及唯一信息。
- 两到三个开场选项;没有逐字脚本。
- 平台、画面方向,以及远低于平台上限的长度范围。
- 禁用字眼与宣称,包括竞品。
- 每个市场确切的披露文字,以及放置位置。
- 授权范围、发布期间与审稿步骤,并附日期。
- 付款条件,以及计算成果的规则。
- 产品提早寄出,让创作者能真正使用。
通过这份清单的 brief,寄给一位或五十位创作者都不需要修改。在 Clipy AI 上,你可以从作品集挑选创作者、邀请他们接下 brief,并在开拍前通过聊天确认切角。
常见问题
UGC brief 应该写多长?
一到两页。创作者多半在手机上、在其他工作之间阅读 brief,所以每个栏目都应该在一两行内写完。详细的法律条款放在合同里,不要放在 brief。
UGC brief 需要附脚本吗?
不需要。提供两到三个开场选项、唯一信息,以及关于宣称、禁用字眼与披露的规则,再让创作者用自己的话表达。照脚本拍的 UGC 听起来像在念稿,这正好和 UGC 的目的相反。
UGC brief 应该要求什么披露文字?
跨亚洲市场的活动,英文用「Ad」或「Sponsored」,中文用「广告」,在开头几秒显示于画面上并放在说明文字开头,同时打开平台的合作标签。避免使用「sp」「collab」与单独的「thanks」,马来西亚《内容守则》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都提醒不要这样标注。
资料来源
- Instagram Officially Expands Reels Length to 3 Minutes — Social Media Today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Upload YouTube Shorts — YouTube Help (Google)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TikTok Auction In-Feed Ads (video ad specifications) — TikTok Ads Help Center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Brand Collaborations With TikTok Creators Drive Big Results — TikTok for Business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Disclosures 101 for Social Media Influencers — 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Guidance Notes for Interactive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& Social Media (Annex B) — 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ASAS)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ntent Code 2022 —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ntent Forum of Malaysia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 (Fair Trade Commission, Taiwan)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
- Unfair Trade Practices — 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 (Cap. 362) —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,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, 查阅于 2026年10月1日